信義行於君,而刑戮施於人。兩句立柱。刑入於死者,乃罪惡極,此人之尤甚者。懸指所縱之囚。寧以義死,不苟幸生,而視死如,此[00485]君之尤難者。懸指囚之自歸。○兩尤字,最見精神。方唐太宗之六年,辟闢囚百餘人。縱使還家,約其自以就死。是君之難能,期人之尤者以必能。一斷。其囚及期,而卒自無後者,是君之所難,而人之所易。一斷。此豈近於人情哉?一句收緊,伏後必本人情句。或曰:「罪惡極,誠人矣。及施恩德以臨之,可使變而君。蓋恩德入人之深,而移人之速,有如是者矣。」設一難,起下本旨。曰:「太宗之此,所以求此名。言太宗爲此,正求恩德入人之名。○劈手一接,喝破太宗一身病根,刺心刻髓。然安知夫縱之去,不意其必來以冀免,所以縱之乎?安知夫被縱而去,不意其自而必獲免,所以復來乎?將太宗與囚之心事,一一寫出,深文曲筆。夫意其必來而縱之,是上賊下之情。意其必免而復來,是下賊上之心。賊,猶盜也。吾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,烏有所謂施恩德,與夫知信義者哉?上以賊下,非真施恩德也。下以賊上,非真[00486]知信義也。○反應上文收住。不然,太宗施德於天下,於茲六年矣。不能使人不極惡罪。而一日之恩,能使視死如,而存信義,此不通之論。」反復辨駁,愈駁愈快。「然則何而可?」曰:「縱而來,殺之無赦。而縱之,而來,則可知恩德之致爾。又起一波。然此必無之。急轉。若夫縱而來而赦之,可偶一之爾。若屢之,則殺人者皆不死,是可天下之常法乎?不可常者,其聖人之法乎?提出常法二字,縱囚之失,顯然可見。是以堯舜王之治,必本於人情。不立異以高,不逆情以干譽。」前不說堯、舜、三王,留在後結,辭盡而意無窮。
太宗縱囚,囚自來歸,俱爲反常之事。先以不近人情斷定,末以不可爲常法結之。自是千古正論。通篇雄辨深刻,一步緊一步,令無可躲閃處。此等筆力,如刀斫斧截,快利無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