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 沈 約 撰
五行傳曰:「棄法律,逐功臣,殺太,以妾妻,則火不炎上。」謂火失其性而災。曰:「視之不明,是謂不哲。厥咎舒,厥罰恆燠,厥極疾。時則有草妖,時則有裸蟲之孽,時則有羊禍,時則有目屙,時則有赤眚、赤祥。惟水沴火。」裸蟲,劉歆傳以羽蟲。[02196]
火不炎上:
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,清商殿災。初,帝平原王,納河南虞氏妃。及卽位,不以後,更立典虞車工卒毛嘉女,是悼皇后。後本仄微,非所宜升。以妾妻之罰。
魏明帝青龍元年九月,三國志魏志明帝紀、晉書五行志作「六月」。洛陽宮鞠室災。
年四月,崇華殿災,延于南閣。繕複之。至年七月,此殿災。帝問高堂隆:「此何咎?于禮寧有祈禳之義乎?」對曰:「夫災變之發,皆所以明教誡。[02197]唯率禮修德,可以勝之。易傳曰:『上不儉,下不節,孽火燒其室。』曰:『君高其台,天火災。』此人君苟飾宮室,不知百姓空竭,故天應之以旱,火從高殿起。案舊占,災火之發,皆以台榭宮室誡。今宜罷散民役,務從節約,清掃所災之處,不敢於此有所營造。萐莆嘉禾,必生此地,以報陛下虔恭之德。」不從。遂複崇華殿,改曰九龍。以郡國前後言龍者九,故以名。多棄法度,疲民逞欲,以妾妻之應。[02198]
吳孫亮建興元年十月,武昌端門災;改作端門,災內殿。案春秋魯雉門及兩觀災,董仲舒以天意欲使定公誅季氏,若曰去其高顯而奢僭者。武帝世,遼東高廟災,其說同。今此與頗類。且門者,號令所出;殿者,聽政之所。是時諸恪屬秉政,而矜慢放肆;孫峻總禁旅,而險害終著。武昌,孫氏尊號所始,天戒若曰,宜除其貴耍之首者。恪果喪衆殄民,峻授政於綝,綝廢亮。或曰孫權毀徹武昌,以增太初宮,[02199]諸葛恪有遷都意,更起門殿,非時宜,故災。京房易傳曰:「君不思道,厥妖火燒宮。」
吳孫亮太平元年月朔,建業火。人火之。是秋,孫綝始秉政,矯以亮詔殺呂據、滕胤。明年,輒殺硃異。棄法律、逐功臣之罰。
吳孫休永安五年月,白虎門北樓災。六年十月,石頭城火,燒西南百八十丈。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勢,多行無禮,而韋昭、盛沖終斥不用,兼遣蔡戰等使,「蔡戰」局本及晉書五行志作「察戰」。按百衲本所據宋本殘葉,原亦作「察戰」,涵芬樓影印時,誤改「蔡戰」。三國志吳志孫休傳永安五年,「是歲,使察戰到交阯調孔雀、大豬」。裴松之注云:「察戰,吳官名號。今揚都有察戰巷。」驚擾州郡,致使交趾反亂。是[02200]其咎。
吳孫皓建衡年月,火,燒萬余家,死者七百人。案春秋,齊火,劉向以桓公好內,聽女口,妻妾數更之罰。皓制令詭暴,蕩棄法度,勞臣名士,誅斥甚衆。後宮萬餘,女謁數行,其中隆寵佩皇后璽者多矣。故有火。
晉武帝太康八年月乙丑,震災西閣、楚王所止坊,及臨商觀窗。
十年四月癸丑,崇賢殿災。十月庚辰,含章鞠[02201]室、修成堂前廡、內坊東屋、輝章殿南閣火。「內坊」晉書五行志作「景坊」。按唐人諱「昺」,「丙」爲兼諱,故唐修晉書襲宋書而改丙坊作「景坊」。是宋書本作「丙坊」,後又訛「丙」爲「內」。時有上者曰:「王氏五侯兄弟迭任,今楊氏公並在位,天變屢,竊陛下憂之。」楊珧由是乞退。是時帝納馮紞之間,廢張華之功;聽楊駿之讒,離衛瓘之寵。此逐功臣之罰。明年,宮車晏駕。其後楚王承竊發之旨,戮害公,身亦不免。震災其坊,天意乎!
晉惠帝元康五年閏月庚寅,武庫火。張華疑有亂,先固守,然後救災。是以累代異寶,王莽頭,孔[02202]履,高斷白蛇劍及百萬人器械,一時蕩盡。是後湣懷殺,殺太之罰。天戒若曰,夫設險擊柝,所以固其國;儲積戎器,所以戒不虞。今塚嗣將傾,社稷將泯,禁兵無所複施,皇旅將誰衛!帝后不悟,終喪四海,是其應。張華、閻纂皆曰,武庫火而氐、羌反,太廢,則四海可知矣。元康八年十一月,高原陵火。是時賈後凶恣,賈謐擅朝,惡積罪稔,宜誅絕。天戒若曰,臣妾之不可者,雖親貴莫比,猶宜忍而誅之,如吾燔高[02203]原陵。帝旣眊弱,而張華不納裴頠、劉卞之謀,故後遂與謐誣殺太。干寶云:「高原陵火,太廢,其應。武帝世,高園便殿火,董仲舒對與此占同。」
晉惠帝永康元年,帝納皇后羊氏。後將入宮,衣中忽有火,衆咸怪之。太安年,後父玄之以成都之逼,憂死。永興元年,成都遂廢後,處之金墉城,而殺其叔父同之。是後還立,立而複廢者四,詔賜死,荀籓表全之。雖末還在位,然憂逼折[02204]辱,終古未聞。此孽火之應。晉惠帝永興年七月甲午,尚諸曹火,延崇禮闥及閣道。夫百揆王化之本,王者棄法律之應。清河王覃入晉嗣,不終於位,殺太之罰。
晉孝懷帝永嘉四年十一月,襄陽火,死者千余人。是時王如自號將軍、司雍州牧,衆四五萬,攻畧郡縣,以己邑。都督力屈,嬰城自守,賊遂攻逼襄陽。此下陵上,陽失節,火災出。[02205]
晉元帝太興中,王敦鎮武昌。武昌火起,興衆救之。救于此而發於彼,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,數日不絕。班固所謂濫炎妄起,雖興師不能救之之謂。干寶曰:「此臣而君行,亢陽失節之災。」
晉元帝永昌年正月癸巳,京都火。月,饒安、東光、安陵縣火,燒七千余家,死者萬五千人。
晉明帝太寧元年正月,京都火。是時王敦威侮朝廷,多行無禮,內外臣下,咸懷怨毒。極隂生陽,故有火災。與董仲舒說春秋陳火同。[02206]
晉穆帝永和五年六月,震災石虎太武殿及兩廂、端門,光爛照天,金石皆盡,火月餘乃滅。是年四月,石虎死矣。其後胡遂滅亡。
晉海西太和中,郗愔會稽。六月,旱災,火燒數千家,延及山隂倉米數百萬斛。炎煙蔽天,不可撲滅。
晉孝武帝寧康元年月,京都風,火起。是時桓溫入朝,志在陵上;少主踐位,人懷憂恐。此與太寧火同。[02207]
晉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,立國學。學生多頑嚚,因風放火,焚房百餘間。是後考課不厲,賞黜無章,有育才之名,無收賢之實。云:「知人則哲。」此不哲之罰先兆。
太元十年十月乙未,延賢堂災。丙申,螽斯、則百堂及客館、驃騎庫皆災。于時朝多弊政,衰陵日兆。不哲之罰,皆有象類。主相不悟,終至亂亡云。
晉安帝隆安年月,龍舟乘災。是水沴火。[02208]晉安帝元興元年八月庚,尚下舍曹火。元興年,盧循攻畧廣州,刺史吳隱之閉城固守。是年十月壬戌夜,火起。時民人避寇,盈滿城內。隱之懼有應賊,但務嚴兵,不先救火,由是府舍焚燒蕩盡,死者萬余人,因遂散潰,悉賊擒。殆與襄陽火同占。
晉安帝義熙四年七月丁酉,尚殿中吏部曹火。
義熙十一年,京都所在行火災,吳界尤甚。火[02209]防甚峻,猶自不絕。王弘時吳郡,白日在聽上,天上有一赤物下,狀如信幡,徑集路南人家屋上,火卽複發。弘知天之災,不罪火主。
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,京邑火。
元嘉七年十月乙亥,京邑火,延燒太社北牆。元嘉十九年月壬午,京邑火,風雷甚壯。
後廢帝元徽年正月己巳,京邑火。
元徽年月戊辰,京邑火,燒岸數千家。
恆燠:[02210]
庶征之恆燠,劉向、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殺草應之。京房易傳曰:「夏則暑殺人,冬則物華實。」
吳孫亮建興元年九月,桃李華。孫權世,政煩賦重,民雕於役。是時諸葛恪始輔政,息校官,原逋責,除關梁,崇寬厚。此舒緩之應。一說桃李寒華草妖,或屬華孽。
魏元帝景元年十月,桃李華。自高貴弑死之後,晉文王深樹恩德,崇優緩,此其應。
晉穆帝永和九年十月,桃李華。是時簡文輔[02211]政,多弛畧,舒緩之應。
宋順帝升明元年十月,於潛桃、李、柰結實。
草妖:
獻帝建安十五年春正月,魏武帝在洛陽,將起建始殿,伐濯龍祠樹而血出;掘徙梨,根亦血出。帝惡之,遂寢疾,是月崩。蓋草妖,赤祥。是歲,魏文帝黃初元年。
吳孫亮五鳳元年六月,交趾稗草化稻。昔苗將亡,五穀變種。此草妖。其後亮廢。[02212]
蜀劉禪景耀五年,宮中樹無故自折。譙周憂之,無所與之言,乃柱曰:「衆而,其之會,具而授,若何複。」言曹者衆;魏者。衆而,天下其當會;具而授,如何複有立者乎。蜀果亡,如周言。此草妖。
吳孫皓天璽元年,吳郡臨平湖自末穢塞,是時一夕忽開除無草。長老相傳,此湖塞,天下亂;此湖開,天下平。吳尋亡,而九服一。
吳孫皓天紀年八月,建業有鬼目菜生工黃狗[02213]家,依緣棗樹,長丈餘,莖廣四寸,厚分。有蕒菜生工吳平家,高四尺,如枇杷形,上圓徑一尺八寸,莖廣五寸,三國志吳志孫皓傳「莖」上有「下」字。兩邊生葉綠色。東觀案圖,名鬼目作芝草,蕒菜作平慮。遂以狗侍芝郎,平平慮郎,皆銀印青綬。干寶曰:「明年晉平吳,王浚止船,正得平渚,姓名顯然,指之征。黃狗者,吳以土運承,故初有黃龍之瑞,及其季年,而有鬼目之妖,托黃狗之家,黃稱不改,而貴賤殊。天道精微之應。」[02214]
晉惠帝元康年春,巴西郡界竹生花,紫色,結實如麥,外皮青,中赤白,味甘。
元康九年六月庚,有桑生東宮西廂,日長尺餘;甲辰,枯死。此與殷太戊同妖。太不能悟,故至廢戮。班固稱「野木生朝而暴長,人將暴居臣之位,危亡國家,象朝將墟」。是後孫秀、張林尋用,遂至亂。
晉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,立皇孫臧皇太孫。五月甲,就東宮。桑生於西廂。明年,趙倫[02215]篡位,鴆殺臧。此與湣懷同妖。永康元年四月,壯武國有桑化柏。是月,張華遇害。
晉孝懷帝永嘉年冬,項縣桑樹有聲如解材,民謂之桑林哭。案劉向說,桑者喪,哭聲,不祥之甚。是時京師虛弱,胡寇交逼,司馬越無衛上國之心。四年冬,委而南出,至五年春,薨於此城。石勒邀其衆,圍而射之,王公以下至庶人,死者十余萬人,剖越棺焚其屍。是敗,中原[02216]無所請命,洛京尋沒。桑哭之應。
永嘉六年五月,無錫縣有四株茱萸樹,相樛而生,狀若連理。先是,郭景純筮延陵偃鼠,遇臨之益,曰:「後當複有妖樹生,若瑞而非,辛螫之木。儻有此,東南數百里必有作逆者。」其後徐馥作亂。此草妖,郭以木不曲直。
永嘉六年七月,豫章郡有樟樹久枯,是月忽更榮茂,與昌邑枯社複生同占。懷帝不終其祚,元帝由支族興之應。[02217]
晉明帝太寧元年九月,會稽剡縣木生如人面。是後王敦稱兵作逆,禍敗無成。哀、靈之世,並有此妖,而人貌具,故其禍亦。今此但人面而已,故其變亦輕。
晉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,曲阿有柳樹倒地六載,是月忽複起生。咸和九年五月甲戌,吳雄家有死榆樹,是日因風雨起生。與上林斷柳起生同象。初,康帝吳王,于時雖改封琅邪,而猶食吳郡邑。是帝越正體饗國之象。曲阿[02218]先亦吳地,象吳邑雄舍,天意。
晉哀帝興寧年五月癸卯,廬陵西昌縣修明家有死栗樹,是日忽起生。時孝武年四歲,而簡文居蕃,四海宅心。及得位垂統,則祚隆孝武。識者竊曰,西昌修明之祥,帝諱實應之矣。是與宣帝頗同象。
晉海西太和元年,涼州楊樹生松。天戒若曰,松不改柯易葉,楊者柔脆之木,此永久之業,將集危亡之地。是後張天錫降氐。[02219]
晉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,建寧同樂縣枯木斷折,忽然自立相屬。京房易傳曰:「棄正作淫,厥妖木斷自屬。妃後有專,木僕反立。」是時治道方僻,多失其正。其後張夫人專寵,及帝崩,兆庶咎張氏焉。
晉安帝元興年,荊、江界生竹實如麥。
晉安帝義熙年九月,揚州營揚武將軍陳蓋家有苦賣菜,晉書五行志「將軍」下有「營士」二字。莖高四尺六寸,廣尺寸。此殆與吳終同象。[02220]
義熙中,宮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,草妖。蒺藜有刺,不可踐而行,生宮牆及馳道,天戒若曰,人君拱默不能聽政,雖居宸極,猶若空宮;雖有禦道,未嘗馳騁,皆生蒺藜若空廢。
義熙八年,太社生薰樹於壇側。薰于文尚黑,宋水德將王之符。
羽蟲之孽:
魏文帝黃初四年五月,有鵜鶘鳥集靈芝池。案劉向說,此羽蟲之孽,青祥。詔曰:「此詩人所[02221]謂汙澤者。曹詩刺恭公遠君,近人。今豈有賢智之士,處於下位,否則斯鳥胡而至哉?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,獨行君,以答曹人之刺。」於是楊彪、管寧之徒,咸薦舉。此謂睹妖知懼者。雖然不能優容亮直,而多溺偏私矣。京房易傳曰:「辟退有德,厥妖水鳥集于國井。」黃初末,宮中有燕鳥生鷹,口爪俱赤。此與商紂、宋隱同象。[02222]
景初元年,有燕鳥生鉅彀于衛國涓桃里李蓋家,形若鷹,吻似燕。案劉向說,此羽蟲之孽,赤眚。高堂隆曰:「此魏室之異,宜防鷹揚之臣于蕭牆之內。」其後晉宣王起,遂有魏室。
獻帝建安十年,禿鶖鳥集鄴宮文昌殿后池。明年,魏武王薨。
魏文帝黃初年,集雒陽芳林園池。七年,集。其夏,文帝崩。景初末,集芳林園池。前世再至,輒有喪,帝惡之。其年,明帝崩。
蜀劉禪建興九年十月,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[02223]南飛渡江北,不能達,墮水死者以千餘。是時諸葛亮連年動衆,志吞中夏,而終死渭南,所圖不遂。諸將分爭,頗喪徒旅。鳥北飛不能達,墮水死者,皆有其象。亮竟不能過渭,其應乎!此與、楚國烏斗墮泗水粗類矣。
魏明帝青龍年,戴頠巢詎鹿人張臶家。臶博學有高節,不應袁紹、高幹之命,魏太祖辟亦不至,優遊嘉遁,門徒數百,太守王肅雅敬焉。時年百餘歲,謂門人曰:「戴頠陽鳥,而巢于門隂,[02224]此凶祥。」乃援琴歌詠,作詩一首,旬日而卒。按占,羽蟲之孽。
魏明帝景初元年,陵霄閣始構,有鵲巢其上。鵲體白黑雜色。此羽蟲之孽,白黑祥。帝以問高堂隆,對曰:「詩云:『惟鵲有巢,惟鳩居之。』今興起宮室,而鵲來巢,此宮室未成,身不得居之之象。天意若曰,室未成,三國志魏志高堂隆傳「室」上有「宮」字。將有它姓制御之,不可不深慮。」於是帝改容動色。
吳孫權赤烏十年四月,有兩烏銜鵲墮東館。[02225]權使領丞相硃據燎鵲以祭。案劉歆說,此羽蟲之孽,黑祥。視不明,聽不聰之罰。是時權意溢德衰,信讒好殺,將危,將相俱殆。睹妖不悟,加之以燎,昧道之甚者。明年,太和廢,魯王霸賜死,硃據左遷,陸議憂卒,是其應。東館,典教之府;鵲墮東館,天意乎!
吳孫權太元年正月,封前太和南陽王,遣之長沙。有鵲巢其帆檣。和故宮僚聞之,皆憂慘,以檣末傾危,非久安之象。是後果不得其死。[02226]
吳孫亮建興年十一月,鳥五於春申。吳人以鳳凰,明年,改元五鳳。桓帝時,有五色鳥。司馬彪云:「政治衰缺,無以致鳳,乃羽蟲孽耳。」孫亮未有德政,孫峻驕暴方甚,此與桓帝同。案瑞應圖,鳥似鳳而孽者非一,疑皆是。
吳孫皓建衡年,西苑言鳳凰集,以之改元。義同於亮。
晉武帝泰始四年八月,翟雉飛上閶闔門。趙倫[02227]旣篡,洛陽得異鳥,莫能名。倫使人持出,周旋城邑匝以問人。積日,宮西有兒之,逆自言曰:「服留鳥翳。」持者卽還白倫。倫使更求兒。至,之,將入宮,密籠鳥,閉兒戶中。明日視,悉不。此羽蟲之孽,妖之甚者。
趙倫篡位,有鶉入太極殿,雉集東堂。按太極、東堂,皆朝享聽政之所。而鶉、雉同日集之者,天意若曰,不當居此位。詩云「鵲之疆疆,鶉之奔奔。人之無良,我以君。」其此之謂乎!昔殷宗感雉[02228]雊,懼而修德;倫睹物,曾不知戒,故至滅亡。
晉孝懷帝永嘉元年月,洛陽東北步廣裏地陷,有鵝出,蒼色者飛翔沖天,白者止焉。此羽蟲之孽,黑白祥。董養曰:「步廣,周之狄泉,盟會地。白者金色,蒼胡象,其可盡言乎。」是後劉淵、石勒相繼擅華,懷、湣帝淪滅非所。
晉孝懷帝世,周𤣱?家有鵝在籠中,而頭斷籠外。𤣱?亡後家誅。
晉明帝太寧年八月庚戌,有鳥,蒼黑色,翼[02229]廣一丈四尺。其一集司徒府,射而殺之;其一集市北家人舍,亦獲焉。此羽蟲之孽,黑祥。閏月戊,帝崩。後有蘇峻、祖約之亂。
晉成帝咸和年正月,有五鷗鳥集殿庭。此白祥。是時庾亮苟違衆謀,將召蘇峻,有言不從之咎,故白祥先。年月,峻果作亂,宮室焚毀,化汙萊,其應。
晉成帝咸康八年七月,白鷺集殿屋。是時康帝始卽位,此不永之祥。後涉再期而帝崩。劉向[02230]曰:「野鳥入處,宮室將空。」張瓘在涼州正朝,放隹雀諸鳥,出手便死;左右放者悉飛去。
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,鵲巢太極東頭鴟尾,巢國學堂西頭。十八年,東宮始成。十九年正月,鵲巢其西門。此殆與魏景初同占。學堂,風教所聚;西門,金行之祥。
晉安帝義熙年,龍驤將軍硃猗戍壽陽。婢炊飯,忽有羣烏集灶,競來啄啖,婢驅逐不去。有獵狗咋殺烏鵲,餘者因共啄狗卽死,啖其肉,唯餘[02231]骨存。五年六月,猗死。
宋武帝永初年,臨軒拜徐羨之司空,百僚陪位,有野鸛集太極鴟尾鳴呼。
少帝景平年春,鸛巢太廟西鴟尾,驅去複還。
文帝元嘉年春,有江鷗鳥數百,集太極殿前階內。明年,誅徐羨之等。
羊禍:
晉成帝咸和年五月,司徒王導廄,羊生無後足。此羊禍。京房易傳曰:「足少者,下不勝任。」[02232]明年,蘇峻入京都,導與成帝俱幽石頭,僅乃免身。是其應。
宋孝武帝明七年,永平郡獻角羊。羊禍。
赤眚赤祥:
公孫淵時,襄平北市生肉,長圍各數尺,有頭目口喙,無手足,而動搖。此赤眚。占曰:「有形不成,有體無聲,其國滅亡。」淵尋魏所誅。
吳戍將鄧嘉殺豬祠神,治畢縣之,忽一人頭往食肉。嘉引弓射中之,咋咋作聲,繞屋日。近[02233]赤祥。後人白嘉謀北叛,闔門被誅。京房易妖曰:「山葆,江於邑,邑有兵,狀如人頭赤色。」
吳諸葛恪將誅,盥洗水血臭;侍者授衣,衣亦臭。此近赤祥。
晉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,河隂有赤雪頃。此赤祥。後涉四載而帝崩,王宮遂亂。張森楷校勘記云:「王宮疑王室之訛。」
晉惠帝元康五年月,呂縣有流血,東西百餘步。「五年」晉書惠帝紀繫在「六年」下。「呂縣」上,晉書惠帝紀有「彭城」二字。此赤祥。元康末,窮凶極亂,僵屍流血之應。干寶以後八載而封雲亂徐州,殺數萬[02234]人,是其應。
晉惠帝永康元年月,尉氏雨血。夫政刑舒緩,則有常燠赤祥之妖。此歲正月,送湣懷太幽于許宮。天戒若曰,不宜緩恣奸人,將使太冤死。惠帝愚眊不悟,是月湣懷遂斃。於是王室釁成,禍流天下。淖齒殺齊閔王日,天雨血沾衣,天以告,此之謂乎?京房易傳曰:「獄不解,茲謂追非,厥咎天雨血,茲謂不親,民有怨心,不出年,無其宗人。」曰:「佞人祿,功臣戮,天雨血。」[02235]
晉湣帝建興四年十月丙寅,丞相府斬督運令史淳于伯,血逆流上柱丈尺。此赤祥。是時後將軍褚裒鎮廣陵,陸錫熊炳爥偶鈔云:「志所云後將軍褚裒鎮廣陵事,必有誤。裒爲康獻皇后父,蘇峻構逆時,始爲郗鑒參軍。其見郭璞筮卜時,年纔總角,何得有建興末鎮廣陵事。元帝子琅邪孝王裒以宣城公拜後將軍,志或以名同致誤。然裒傳無鎮廣陵明文,未敢臆定也。」張森楷校勘記云:「按是時後將軍爲元帝子裒,非褚裒也。『褚』字衍文。」丞相揚聲北伐,伯以督運稽留及役使臧罪,依征軍法戮之。其息訴稱:「伯督運訖,無所稽乏,受賕役使,罪不及死。兵家之勢,先聲後實,實是屯戍,非征軍。自四年以來,運稽停,皆不以軍興法論。」僚佐莫之理。及有此變,司直彈劾衆官,元帝無所問。於是頻旱年。干寶以冤氣之應。郭景純曰:[02236]「血者水類,同屬於坎,坎法家。水準潤下,不宜逆流。此政有咎失之征。」[02237]
五行志第十終 宋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