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五七。古不論長短,皆分解數,解數分則段落明晰。立意顯露,使人易曉。
一、律詩自有起承轉合之法,不必分前後解。
一、絕句。絕者,截,或截其前半截,其後半截中四句,截其兩頭,更不必分解數。
一、李白、杜甫詩皆遵王琦、仇兆鰲先生註釋。其餘諸公,或解一者,亦采入之,或有總解,俱附後。除諸公註疏外,有詩意未曾伸說者,稍加潤色之。[00007]
一、詩句淺近者,略伸其意,不疏其詞。惟其意深辭黯,思索不及者,則盡情揣摩,逐字搜出,未免言多致厭,然恐詞少不能達耳。
一、詩有比賦興起承轉合之法,略註數首於前,餘皆倣此。
一、凡句斷、註斷處,俱宜頓住,讀則讀時而解得半矣。[00008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