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詩三百首註釋條款
本卷(回)字数:285

一、五七。古不論長短,皆分解數,解數分則段落明晰。立意顯露,使人易曉。

一、律詩自有起承轉合之法,不必分前後解。

一、絕句。絕者,截󿀌,或截其前半截,其後半截中四句,截其兩頭,更不必分解數。

一、李白杜甫詩皆遵王琦仇兆鰲󿀐先生註釋。其餘諸公,或解一󿀐者,亦采入之,或有總解,俱附後。除諸公註疏外,有詩意未曾伸說者,稍加潤色之。[00007]

一、詩句淺近者,略伸其意,不疏其詞。惟其意深辭黯,思索不及者,則盡情揣摩,逐字搜出,未免言多致厭,然恐詞少不能達耳。

一、詩有比賦興起承轉合之法,略註數首於前,餘皆倣此。

一、凡句斷、註斷處,俱宜頓住,讀則讀時而解得半矣。[00008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