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要
作邑自箴十卷,宋李元弼撰。作邑,謂做縣官;箴,告誡,故名。元弼所撰官箴之作,兩萬餘字。自序言作于政和丁酉七年,至南宋淳熙己亥六年浙西提刑重刊。一至四卷分三門:卷一正己、治家,卷二至四處事,多自勉及防微杜漸之詞;五至八卷為規矩;九卷為判狀、印板;十卷,為登途須知、急務藥方等。全書所取一百三十餘說,幾百餘事,資料極其豐富,涉及宋代婚俗、刑獄、民風、賦稅、刑法諸多方面。宋人之作,類此者今多不存,而此書存且為完帙,彌足珍貴。
此為四部叢刊續編景鈔淳熙本。
李元弼字持國。宋史無傳,其邑裏、生卒年已難詳考,僅可從時人記載或其傳世作邑自箴一書中窺知。神宗時,曾仕蔡州汝陽縣即今河南汝南主簿,哲宗紹聖中,知浙江余杭,為一方「子民之任」,頗有政績。後逗留于江南,於廣陵即今江蘇揚州時,著成作邑自箴。
寅虎年鵬為文化僅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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