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翱
唐人。 字习之, 生于公元772年, 卒于公元841年。
李翱,唐代文学家,思想家。字习之。陇西成纪(今甘肃秦安东)人。一说赵郡人。韩愈之弟子。幼勤于儒学,博雅好古,作文崇尚气质。德宗贞元十四年(798)登进士第。三迁至京兆府司录参军。元和初(806),转国子博士,史馆修撰。“翱性刚急,论议无所避”。执政者重其学而恶其过激,故久不提升。李氏以为史官记事应“但指事实,直载事功”,反对“务于利而忘其实,溺于文而弃其理”。元和十五年(820)授考功员外郎,并兼史职,后迁礼部郎中。李氏不得显官,抑郁无所发,见宰相李逢吉,面斥其过,李乃表为庐州刺史。后入为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等。后因谬举柏耆使沧州军前宣渝事,左授才府少监,又出为郑州刺史等。文宗大和八年(834),征为刑部侍郎,次年转户部侍郎,又转检校户部尚书,充山南东道节度使。终卒于镇,谥曰文。李翱的思想深受佛学影响,在人学思想方面,他认为天地之间万物生焉,人之于万物也只是其中的一物,人与禽兽的区别是因为人有道德之性。人之本性为善,不善者乃情所为,所以,李氏倡导“复性”。他的人学思想,表述在题为《复性书》的上中下三篇中。李翱的著作被编为《李文公集》,有《四部丛刊》本等。
传记